香奈儿|假“香奈儿”称为“香奶奶”,商家这样把假货卖到了朋友圈
p在淘宝上买件衣服商家要先加微信后看货《中国消费者报》采访人员调查了解到一些淘宝商家把假货卖到了微信朋友圈里商家“复刻”多家大牌把假“香奈儿”称为“香奶奶”“Moncler”称为“M家”“GUCCI”称为“G家哭泣”......随着我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力度不断加强,一些电商平台的不法商家为了逃避监管,纷纷“另辟蹊径”。《中国消费者报》采访人员调查发现,在一些电商平台、微信朋友圈和直播平台,有的商家公然出售侵权、假冒奢侈品,有些销量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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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访人员调查商家转战朋友圈公然出售侵权、假冒奢侈品“夏穿凉拖冬穿鹅”,冬天到了,不少消费者会选择为自己购买一件穿起来既保暖又时尚的羽绒服。近几年CanadaGoose(加拿大鹅)备受追捧年轻消费者的喜爱,一大波好莱坞明星集体打call。但一件加拿大鹅的羽绒服却价值不菲。采访人员在CanadaGoose天猫旗舰店看到,一件女士羽绒服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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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销售的价格截图《中国消费者报》采访人员在电商平台以“加拿大鹅羽绒服”为关键词搜索时发现,不少标价几百、一千多元的商品赫然出现,而这些商品则都声称是“加拿大鹅羽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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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随机进入一家店铺,该店铺页面显示,一款商品介绍为“19新款大鹅羽绒服”的商品月销量已达到215件。当采访人员询问这件售价为1480元的羽绒服是否为正品时,该店铺客服则回复称让采访人员加微信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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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添加成功后,采访人员看到该微信名为“发烧复刻巫教授XII”的卖家,在朋友圈不仅售卖“加拿大鹅”,各种所谓的“奢侈品牌”应有尽有。但在介绍中,商家把“香奈儿”称为“香奶奶”,“Moncler”称为“M家”,“GUCCI”称为“G家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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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询问该商家,其售卖的加拿大鹅是正品还是高仿?商家回复称:“正品需要一万块钱呢。”其意思很明确,接着采访人员又问到其品质是否可以以假乱真时,商家表示:“与砖柜一样的高等级防水面料,超高的鹅绒充绒,加拿大进口狼毛,与砖柜一致的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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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员在网上搜索也发现,近年来朋友圈卖假货的新闻被媒体频繁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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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朋友圈里越来越多的人卖假货消费者要求退款还被拉黑《中国消费者报》采访人员发现,不少消费者被朋友圈里越来越多的高仿奢侈品困扰,来自山东的消费者张女士对采访人员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加的这些卖假货的,现在打开朋友圈一水儿的全是各种假货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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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假货侵占的朋友圈在朋友圈买过几次高仿奢侈品的山西消费者王女士对采访人员说:“开始是被低廉的价格吸引了,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购买过几次后发现,收到的商品和朋友圈里商家描述的商品质量完全不一样,就连高仿都算不上,一看就是便宜小作坊生产的。”王女士还对采访人员说,当她向商家表示要退货时,却发现自己已经被拉黑了。黑龙江省消费者李先生也遭遇了类似问题。他表示,微商卖出去基本就没有售后了,消费者很难维权,投诉无门只能哑巴吃黄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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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朋友圈分享直播链接越来越多让消费者更加难辨真假采访人员了解到,“直播带货”成为近年来品牌最大增长点,超过50%的商家都通过直播获得新增长。但直播带货在风生水起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媒体报道的,薇娅因直播言语不慎引发“粉圈互掐”,李佳琦的“不粘锅”变成了“不!粘锅”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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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收集了今年“双十一”期间15天的消费维权数据,多达790万条。其中直播带货虚假宣传问题超过10万条!主要涉及:直播带货欺骗消费者商家宣传与实际不符、欺诈有价无货等问题而采访人员发现,不少直播卖货的商家通过朋友圈分享直播间的链接,这让朋友圈里的卖货商家更加的“鱼龙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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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分享的链接中,不少直播带货销售的货物都为名牌包等“奢侈品”,普通消费者难辨真假。4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律师表示出问题消费者可以维权近年来,微信朋友圈成为不少商家兜售假货的“自留地”,但朋友圈并不是法外之地。《电子商务法》已经将微商、代购纳入了监管范围。采访人员了解到,早在5年前,就有人因在微信上卖假名牌被判刑。2014年,韶关市浈江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微信平台售假的案件。戚某和钱某是一对80后小夫妻,二人从2013年6月开始,在位于某小区的家中销售假冒山寨名牌,他们通过微信“朋友圈”作为商业推广平台,销售“LV”“GUCCI”“PRADA”“爱马仕”等品牌的皮包、钱包、皮带,“劳力士”“欧米茄”“卡地亚”“伯爵”等品牌的手表等商品。夫妻二人供述,一年多来,通过销售假冒名牌商品获利约8万多元。最终,夫妻俩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经办检察官介绍,被告人通过微信“朋友圈”作为商业推广平台,与传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相比,作案手段相对隐蔽,但传播面广及推广速度快,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涉及面广,社会影响恶劣。辽宁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牟飞指出,《电子商务法》已经将微商纳入了监管范围。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商品信息广告,与实体广告同样负有法律责任,销售方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商品质量出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失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来维权。提醒消费者微信朋友圈“奢侈品”套路多一定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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