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女方能带孩子去外地吗】离婚后女方是可以带孩子去外地的,但是不得妨害男方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 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 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
以上就是离婚后女方能带孩子去外地吗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离婚抚养费要给多久
- 距离乐山市较近的城市有哪些
- 离婚时对债务是怎么认定的
- 离别前的句子
- 哪些情况下协议离婚有法律效力
- 夫妻协议离婚后要债怎么办
- 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约束力
- 什么是单核离子
- 什么是土壤离子吸附与交换作用
- 离婚抚养费都包括哪些费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