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想做的事,爱想爱的人”,一条适用于任何感情的真理

夏目漱石曾经说过一句话 。

他说:“听说 , 在人的世界中 , 所通用的爱的法则是这样的:在与自己有利的条件下 , 则可以爱别人 。 ”

是不是听起来太功利了?其实不是 。

我换种温和的说法吧 , 应该会更好理解:不要因为爱别人 , 就伤害与勉强自己 。

这条道理 , 适用于任何人和任何事 。

01.

之前在微博上看到一段话 , 非常有感触 。

“多年之前 , 跟老公吵架 。 老公说 , 你不要为了我做任何你不想做的事 , 这样你会觉得委屈 。 你觉得委屈就会找由头冲我发泄 , 那我也会觉得委屈 。 因为这不是我要求你做的 , 对大家都没好处 。 还不如一开始就不要做 。 ”

深以为然 。

做情感节目以来 , 我看过很多读者的来信 , 其中不乏有勉强、牺牲自己的事例在 , 于是便总是在感叹:这样是不会开心的 。


“做想做的事,爱想爱的人”,一条适用于任何感情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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