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赡养、照顾义务,损坏母亲家的水管,治丧期间不出钱不出力,还想分遗产?一分都不判!

一母同胞的四个儿子 ,

父母去世后 , 老大、老二、老四分走了全部的财产 ,

老三一分钱未得 ,

到法院打官司要求继承财产 ,

居然还打输了!

这个案子到底怎么回事?


不履行赡养、照顾义务,损坏母亲家的水管,治丧期间不出钱不出力,还想分遗产?一分都不判!

----不履行赡养、照顾义务 , 损坏母亲家的水管 , 治丧期间不出钱不出力 , 还想分遗产?一分都不判!//----海南龙网生活频道 http://life.hainanlong.com

连宋夫妇二人共有四个儿子 , 1.6亩土地 。 因城市改造 , 土地使用权流转回村委 , 村委每年向其发放土地承包收益 。

后连宋二人分别于1997年、2017年去世 。 2016年、2017年土地承包收益共41360元被老大、老二、老四分割 。 老三连某三为此提起诉讼 , 要求分割这些遗产并分享此后承包收益份额 。

一审法院认定 , 三儿子连某三未尽赡养义务 , 应当少分遗产 , 判决老大、老二、老四返还给连某三遗产各2000元 。 原被告均不服 , 双方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