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同居财产的情形有很多 , 比如:
(1)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 , 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 。
(2)依法不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 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不属于同居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 虚拟财产能否作为夫妻财产分割
- 财产保全能申请冻结支付宝账号吗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标准是什么
- 男方提出离婚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婚前财产离婚后应该怎么分
- 婚前财产公证在几年内有效
- 会计当中财产清查的方法有哪些
- 私生子如何继承财产
- 什么是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 婚内财产协议是否需要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