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立遗嘱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
【法律依据】
【怎样立遗嘱】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 不同的遗嘱形式 , 所生效的条件也各不相同 。遗嘱人要根据自己订立的遗嘱类型,及其相应的生效条件 , 做好对应的准备工作,才能让自己所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