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开庭多久宣判】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 , 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 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 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 , 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 房贷逾期还款后征信多久恢复
- 安慕希过期了多久能喝
- 新装修的房子多久可以入住
- 汽油滤清器多久更换
- 轮胎多久或者多少公里换一次
- 做完烫发多久可以拉直
- 西红柿常温放多久
- 荆芥菜种植多久能出
- 深圳考驾照要多久时间
- 肉冷藏可以放多久 放的越久越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