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
【民法总则善意第三人的概念是什么】无权处分他人动产或不动产的占有人 , 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以取得对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以后 , 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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