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

有许多夫妻在离婚后抚养权给予对方的 , 那么另一方就需要提供相应抚养费,针对抚养费这一事件也有相关政策,现在抚养费最低是多少钱呢?如果不给抚养费的话会给哪些后果?和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
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只三十 。负担两个以上
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②无固定收入的 ,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③有特殊情况的 , 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
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是被法院强制要求支付抚养费 。
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
如果有探视权的一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2021.01生效)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 , 要求强制执行 。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
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 , 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
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 , 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 , 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 , 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 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 , 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 , 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
抚养费不给的三个条件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 , 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 , 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
需要注意的是 , 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
【现在抚养费最低标准是多少 抚养费不给最严重的后果是什么】不管是私生子,还是在离婚时没有成年的婚生子,原则上都是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的,若是没有资格与孩子直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经济上有困难,导致无法履行支付义务的 , 需要与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协商抚养费的支付事宜,若是擅自不支付,有可能会被对方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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