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为避免当事人的权益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并由使用的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
【小产权房夫妻离婚法院怎么判】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 , 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以上就是小产权房夫妻离婚法院怎么判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小说北京故事
- 中国银行疫情期间房贷可以延期吗
- 做冰糖葫芦不化糖怎么做
- 厨房纸是什么垃圾
- 鱼缸摆放位置
- 每天八小时体力劳动还能健身吗
- 考研单科小分怎么查
- 大材小用代表什么生肖
- 水槽底部漏水怎么办 厨房水槽漏水用什么胶
- 小情话有点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