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立案代理人具体有哪些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民事诉讼立案代理人具体有哪些】(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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