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未遂如何认定

贪污罪未遂的认定:
【贪污罪未遂如何认定】(1)行为人已着手实施贪污行为;
(2)行为人还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实际控制权或所有权;
(3)没有取得对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实际控制权的原因 , 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 , 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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