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退休人员报销采暖费规定

沈阳市退休人员报销采暖费的规定:
1、已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且企业已为其一次性或分期缴纳10年采暖费的企业退休人员按以下程序报销采暖费 , 未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退休人员的采暖费仍由企业负担 。
2、每年度供暖期前,财政部门依据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提供的"整体移交企业退休人员报销采暖费明细表"及汇总表,将所需资金划拨到各街道办事处,由退休人员本人持相关要件到所居住的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科办理报销手续 。
3、本市居住退休人员持本年度缴纳采暖费的收据、户口簿及房屋产权证,到所居住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保障科办理 。
4、退休人员配偶报销采暖费或领取煤火费时另需提供配偶的,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 。
【沈阳市退休人员报销采暖费规定】5、外埠居住退休人员可凭上述要件到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退休管理处直接办理报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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