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刑期的计算有以下四种情况:
1、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刑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 。
2、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起算 , 同时执行 。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也同时恢复 。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但是,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也就是说,主刑的执行期间虽然不计入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权利 。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间享有政治权利 。准予其行使选举权,但其它政治权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
4、判处死刑(包括死缓)、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 , 刑期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 。
【法律依据】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是如何计算的】《刑法》第五十八条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 。”
以上就是剥夺政治权利刑期是如何计算的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被剥夺孩子监护权要如何处理
- 拘留期间算刑期吗
- 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又犯罪怎么处理
- 监视居住的折抵刑期吗
- 什么是独立剥夺政治权利
- 什么是缓刑期
- 服刑期立功减刑都有哪些情形
- 保外就医在刑期内吗
- 缓刑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 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几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