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要说明岗位吗

劳动合同要说明具体工作的岗位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必备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3)劳动合同期限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采取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形式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明确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明确起始和终止时间 。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 。
(4)工作内定和工作地点 。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6)劳动报酬 。
(7)社会保险 。
【劳动合同要说明岗位吗】(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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