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征地补偿新标准

【自留地征地补偿新标准】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以后,为照顾社员种植蔬菜和其他园艺作物的需要,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土地 。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 ,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法律依据:
根据《宪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

以上就是自留地征地补偿新标准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