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卫生城市几年复审

【全国卫生城市几年复审】全国卫生城市三年复审一次,申报城市经认真自查,认为各项指标均已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由该市爱卫会向省、自治区爱卫会提出书面申请,省、自治区爱卫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调研的基础上 , 对其进行严格考核认可后,向全国爱卫会推荐 。
全国爱卫会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的推荐或申请报告后 , 由全国爱卫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适时组织调研和暗访 。调研和暗访的目的是掌握情况,复核申报材料,并帮助申报城市做好改进、提高工作 。因此 , 调研和暗访次数可能是一次或是若干次 。
全国爱卫办对于切实具备考核条件的申报城市,将在调研和暗访的三个月后进行考核鉴定 。考核鉴定包括资料考核(听取全市创建工作汇报,查阅各种有关文件、技术资料等)和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在所有城区范围内进行 , 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所查场所、单位、居民区的数量应足以反映整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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