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人身权可分为哪些种类

(1)生命健康权 。《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
(2)姓名权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 。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
(3)肖像权 。《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
(4)名誉权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
(5)荣誉权 。公民的荣誉权是指公民在学习、生产 。工作、作战等方面成绩显著而获得的光荣称号 。
【公民的人身权可分为哪些种类】(6)婚姻自主权 。《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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