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贪污犯罪的条件包括哪些

【共同贪污犯罪的条件包括哪些】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3、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4、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5、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总和犯罪结果 。即贪污总额是每个共犯共同故意造成的统一结果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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