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诉讼法》及《若干解释》的有关条文规定,下列九种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1、关于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
2、抽象行政行为 。
3、内部行政行为 。
4、终局行政行为 。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
6、民事调解行为和民事仲裁行为 。
7、行政指导行为 。
8、重复处理行为 。
9、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行政诉讼不受案范围有哪些】(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
以上就是行政诉讼不受案范围有哪些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狗狗叫个不停我该怎么吧
- 什么人不宜喝牛骨汤 牛骨头有何功效
- 2月24日今起三天河南晴天在线回暖不停歇 周末最高温可达15℃
- 黑豆和黄豆的区别 黑豆和黄豆有何不同
- 哪些盆栽不能用陶粒
- 什么颜色的衣服永不过时
- 手机wifi密码正确但连接不上怎么办
- 求一点也不虐的古代言情小说
- 不能生吃的蔬菜有哪些
- 无所求才会无所不有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