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
(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公司法清算组的成员是如何产生的】(3)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
以上就是公司法清算组的成员是如何产生的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格斗游戏术语
- 足球运动的国际赛事有哪些
-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是做什么的
- 人生最美好的遇见句子
- qq的doc插件从哪下 来看看
- 放牛班的春天故事简介
- 四川宜宾春季有哪些赏花的地方
- 芭乐的功效与作用 比你想的还好
- 西安市区哪些地方有好玩的好吃的
- xx之士的成语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