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的职责

【三省六部的职责】三省为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为吏部、礼部、兵部、户部、刑部和工部;三省的职责:尚书省为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门下省是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中书省是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 。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 , 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六部的职责分别为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户部负责财政、国库;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兵部负责军事;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又名三司审;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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