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先对劳动者进行培训或者调岗,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 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怎么解雇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 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以上就是怎么解雇不能胜任工作的员工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自酿得葡萄酒怎么检测度数
- 高职单招怎么报名 需要什么条件
- 一不的成语
- 微信视频背景怎么设置
- 肥肉怎么做才低脂
- vi命令怎么编辑文件和保存
- 不济于事是什么意思
- 宝马320怎么定速巡航
- 清扬洗发水广告词
- 哪些零食不能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