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种类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 。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 , 效力待定合同 , 可撤销合同 。
1、有效合同 。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
2、无效合同 。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
3、效力待定合同 。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 , 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经过补正方可生效,在一定的期限内不予补正则视为无效的合同 。
4、、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合同 。
【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种类】【法律依据】:依照《合同法》第47条、48条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均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须经权利人追认方能生效 。

以上就是合同的效力有哪些种类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