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月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法律依据】
【1个月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以上就是1个月代通知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古代校慰多大官相当于现在什么官
- 古代对年龄的称谓
- 古代把做生意的叫什么
- 农行代发工资多久有网捷贷
- 唐代栎阳在哪里
- 古代对男子和女子的称呼
- 小学abc代表多少分
- 卤代烃密度都比水大吗
- 关于菊花的诗
- 裴旻所处历史背景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