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移送管辖不服应该怎么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 , 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 , 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以上就是对法院移送管辖不服应该怎么办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抖音播放量50正常吗
- 英语四级很重要么
- 如何应对课堂上的突发事件
- 绝对是亲妈啥意思
- 关于未来的梦名言
- uno可以出对子吗
- 运算器对数据进行什么运算
- 完全对称日有什么寓意
- 三条直线两两相交有几对同位角
- 腊肉对身体有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