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山西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根据《山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岁以内的 , 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晋中之窗所在单位核实 , 由晋中之窗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凭证享受奖励和优待;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女职工除享受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休假外,经所在单位批准,可以再增加产假三个月,但减免三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十八周岁之前的医药费 , 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报销;独生子女父母 , 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的 , 每人享受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

以上就是山西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