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具体内容有:
【房屋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是什么】1、商品房买卖合同 ,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统称为出卖人)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3、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
4、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5、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 , 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
以上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刚领养的小猫特别怕人怎么办
- 玉米粒的做法大全家常
- 写事务繁多的四字成语
- 求好看的现代校园言情小说
- 关于诚信的名人故事要概括
- 女人吃什么健脾补肾 值得推荐的5大食物
- 盒马鲜生怎么点外卖
- 连续函数的原函数也连续吗
- 赴澳游学的意思
- 科技与生活手抄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