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

【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是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版的图书 , 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 。
《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代替GB/T 18342 2001《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作了如下修改:标准正文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将GB/T 189改为GB/T 17608 , 同时增加对GB/T 19494.1和GB/T 19494.2的引用;—将链条炉排锅炉用煤技术条件的Ⅰ级和Ⅱ级修改为块煤和混煤的技术条件;—增加了对“质量检验和验收”的技术要求(第4章);表1及表2中全硫的技术要求改为“≤0.75 , 0.75~1.00,1.00~1.50”;表2粒度的技术要求改为“ 21 MJ/kg)” , 将挥发分的技术要求“10.01~20.00(Qnet,ar17.7 MJ/kg)”改为“8.00~20.00(Qnet,ar18.50 MJ/kg)”;表2中的发热量由21.70 MJ/kg改为21.5 MJ/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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