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考推优政策

【上海中考推优政策】政策内容:
1、各初中学校须成立学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并公布推荐生工作方案和操作程序 。初中学校推荐生人数不得超过具有中招报名资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读初三学生数的百分之七 , 推荐生名额应事先公示 。经公正程序产生的推荐生名单须由学校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局审定 。审定名单由区县招生部门导入市教育考试院的提前批招生资格库后 , 学生方可按规定在网上填报志愿 。
2、参加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应慎重选择推荐或自荐,两者不能兼报 。
3、各高中招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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