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对于当事人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者公积金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及各人分割得到的公积金数额,考虑到双方各自名下的公积金数额不均等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一定的条件 , 可以考虑由一方给予另一方合理的差价补偿 , 使双方所得资金相当 。
对于仅有一方持有公积金的,则直接予以各半分割 。由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 因此,法院可以判决(或调解)名下拥有公积金的一方将公积金数额的一半以现金折价款的方式来直接给付另一方当事人 。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以上就是夫妻离婚住房公积金如何分割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住房公积金提取类型有哪些
- 自建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 哪些情况不能办理离婚登记
- 一金有什么用
- 起诉离婚就一定能离吗
- 在我国如何写起诉离婚书
- 离婚如何确定子女监护人
- 离婚起诉孩子抚养费怎么写
- 公有住房的使用权能买卖吗
- 没有独生子女证可以领取独生子女补贴吗?离婚后独生子女证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