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管辖又称“民事审判管辖” 。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基于管辖权而产生 , 是对民事案件审判权的一种“恒定”,法院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无权审理 。各国法律规定管辖不尽一致,一般按三种不同的标准划分:
(1)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又可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又分为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
(2)以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淮,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
(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管辖一经确定,法院取得对案件的审判权,当事人不能去其他法院起诉或应诉 。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管辖范围包括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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