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由哪些构成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
(1)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 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
(2)挪用公款罪侵犯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
(3)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 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
(4)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 。
【法律依据】
【挪用公款罪由哪些构成】《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 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 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 ,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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