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物物权法怎么规定的

高空坠物物权法的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 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 , 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
【高空坠物物权法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 , 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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