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的时薪应不低于多少 加班的时薪不能低于多少

导语:加班是指上班时间以外的工作时间 。加班是有加班工资的,每个地区的具体标准不太一样 。有些朋友想了解一些关于加班的时薪,那么,大家清楚加班的时薪应不低于多少?加班的时薪不能低于多少?今天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下,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实质性的帮助 。
加班的时薪应不低于多少
不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加班的时薪应不低于多少 加班的时薪不能低于多少】(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 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 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
加班几小时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每月加班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所以,要是每月加班时间累计超过了36个小时的,那么就是对《劳动合同法》的违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 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加班不给加班费应该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依据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 , 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没办法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的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 , 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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