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怎么申请公租房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 , 并出具受理凭证 。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 。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 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 , 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 ,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 。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安宁怎么申请公租房】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 。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 , 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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