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的认定:
1、质量不合格
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 , 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
2、质量问题
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 。
3、质量事故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 , 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 。
【法律依据】
【工程质量事故认定是怎么认定】《建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 , 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以上就是工程质量事故认定是怎么认定的内容啦,希望本文可以帮到你!
- 医疗事故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 什么叫建筑工程技术
- 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办法
- 工程资料的检验批是什么意思
- 承包方式一般有哪三种
- 黑执事故事简介
- 交强险赔偿原则是事故责任吗
- 农村房屋质量鉴定标准分为几级
- 金融工程考研的内容是什么
- 铁的质量和体积成正比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