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代的亲亲相隐制度

【关于古代的亲亲相隐制度】“亲亲得相首匿”作为我国封建社会的一项基本法律原则,在古代司法实践中曾发挥了重要的社会职能 。今天 , 当我们走向法治国家时 , 如何科学地对待“亲亲得相首匿”原则,应该说是一个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 。“亲亲得相首匿”,是指亲属间相互隐瞒罪行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这一思想由来已久 。早在周礼中就有“为亲者讳”的说法,春秋末期孔子又将这一传统宗法原则概括为一种司法主张 。《论语·子路第十三》中记载:“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 。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 , 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父亲偷了人家的羊,儿子作了告发,从法治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正直的行为;但在孔子看来这却是一种丧德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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