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多少年

减刑实际执行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 , 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 ,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 , 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 。
【法律依据】
【减刑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多少年】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 , 不能少于十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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