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法定结婚的条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为事实婚姻,男女双方互有继承权 。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互相不享有继承权 。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8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
【事实婚姻配偶继承权是怎么规定的】符合本法规定的 , 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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