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劳动保护法

用人单位存在:加班是不给加班费;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两种情形 。那么,依据劳动合同法 :
【大学生劳动保护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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