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最新规定如下:
1、没有约定利息,无权主张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法院不支持利息;
2、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受法律保护;
3、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4、年利率在24%——36%之间这部分利息 , 法律不保护 。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 。如果借款人已经偿还了这部分利息,之后又反悔要求偿还 , 法院同样会驳回;
5、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民间借贷法律新法规是怎么规定的】6、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 , 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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