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被害人|营业员假借卖茅台酒诈骗80余万元被提起公诉

来源 | 虹口检察
2019年6月至9月期间,一酒类专卖公司营业员郭某某谎称自己可以弄到茅台酒出售,借此骗取多名被害人购酒款80余万元。今年9月,虹口区检察院将该案起诉至虹口区法院。日前,该案公开开庭审理。
名被害人|营业员假借卖茅台酒诈骗80余万元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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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酒类专卖公司职员身份
出售“虚空”茅台酒
2019年5月,郭某某入职一家酒类专卖公司担任营业员。根据公司安排,郭某某负责向到店的客户介绍产品以及出售除茅台酒外的其他产品。因茅台酒库存稀少及价格不稳定,销售都由公司总经理负责,郭某某无权对外销售。然而,郭某某并未向客户解释这一规定,并在任职期间加了一些客户的微信。
2019年6月,被害人小朱向郭某某支付了27万元用于购买20箱飞天茅台。郭某某通过曾经的同事被害人老施订货,真的给小朱发了20箱茅台,但小朱支付的货款她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未支付给老施,小朱对此并不知情。
8月,因为之前曾有过一次“成功”的交易,小朱再次联系郭某某想要买茅台酒。“这家是正规公司,感觉她比较可信。”随后,小朱向郭某某转账了近34万元,郭某某答应在10月前向小朱提供25箱飞天茅台。然而,这一次小朱一直都没收到茅台酒。其实,郭某某此时已从该公司离职一月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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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得买酒款后玩“失踪”
被害人无奈报警
2019年6月至9月间,除了被害人小朱和老施外,郭某某同样以出售茅台酒的名义骗取葛女士22万余元、骗取吴先生15000元。为了取得被害人的信任,郭某某甚至偷拿公司的公章,以公司的名义向葛女士出具了一份收款凭证。
“郭某某说这些酒10月15日就可以到。”被害人回忆,然而到了10月之后,郭某某一直以“排队等份额”等理由拒绝向两人发货。自始至终,这两名被害人都没有收到一瓶酒。
2019年底,郭某某彻底失联,三名被害人报警。2020年5月19日,警方在金山将郭某某抓获。到案后,郭某某辩称不是“玩失踪”,而是因为手机坏了。
郭某某编造供货商的存在
检察官借助技术手段拆穿谎言!
在审查起诉阶段,郭某某一直否认实施了诈骗,称自己也是被一个叫“蒋鹏”的供货商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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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某称,自己的手机在2019年底坏了,之后只能用她男朋友的手机登录微信,但因为操作不熟练误删了一些联系人,其中恰好包括了一名叫“蒋鹏”的供货商。“很奇怪的,家里人、客户的微信大部分都在,就是这个蒋鹏从通讯录里消失了。”根据郭某某的供述,“蒋鹏”是她认识多年的一位供货商。她收到被害人的钱款后,陆续将80余万元支付给了“蒋鹏”用于购买茅台酒,但“蒋鹏”一直不向自己发货,自己也是被骗了。被问到为何不报警时郭某某称,“我觉得做茅台都有这个信誉的,我相信他会发给我的。”因为手机坏了以及误删微信,郭某某表示无法提供与“蒋鹏”的聊天记录,更无法提供能直接证明她与“蒋鹏”进行交易的记录。
为查证郭某某的说法是否属实,虹口区检察院通过技术侦查手段恢复了郭某某微信上“误删”的联系人,结果发现郭某某一共删除了13名联系人,经查实里面没有任何一个人是“蒋鹏”。“蒋鹏”此人根本子虚乌有,郭某某的辩解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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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被害人|营业员假借卖茅台酒诈骗80余万元被提起公诉】虹口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郭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