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佛山首次!高明公布农村审判白皮书,涉土地纠纷成焦点

8月31日上午,佛山市高明区法院公布《高明农村审判白皮书(2017—2019年)》。白皮书回顾总结了2017至2019三年间高明涉农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特点,发布了多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并提供了相关案件的诉讼指引。
白皮书显示,经济组织成员权益争议、涉土地纠纷成高明涉农案件焦点;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和基层组织维权意识的提高,农村纠纷内容逐步复杂化,纠纷主体日趋多元。
高明区法院院长薛付奇表示,这是佛山市首次发布涉农案件的白皮书。白皮书的发布将促使高明不断提升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有助于全面建设法治高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案件数量逐年下降,源头化解矛盾成效凸显
据白皮书披露的统计数据,2017年至2019年,高明法院受理涉农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分别为655件、279件、228件,结案分别为656件、288件、227件。该期间,高明法院的总收案数量不断创新高,由2017年的9798件增至2019年的13196件,每年保持 16.1%的高增长率。
【 佛山|佛山首次!高明公布农村审判白皮书,涉土地纠纷成焦点】在全部案件收案数量逐年创新高的情况下,涉农案件数量和占比得以逐年下降,离不开高明区近年来开展的涉诉源头治理举措:一是推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福利待遇处理的“荷城模式”,将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作为该类案件的前置程序,对案件进行诉前分流。二是政府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从源头上、根本上治理土地领域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涉土地矛盾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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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9 年涉农案件收结案图表。
案件类型高度集中,成员权益成为争议焦点
白皮书指出,高明涉农案件类型主要集中在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上述案件在2017至2019年期间的收案数量为614件,占全部涉农案件的52.8%。其中,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数量遥遥领先,长期处于涉农的重点矛盾纠纷,近三年共收案418件,占全部涉农案件数量的36%。
不过,自从2017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福利待遇处理的“荷城模式”在高明全区推广后,该类案件逐步转由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决定方式处理,诉讼案件数量从2017年的404件降至2019年的0件。
2017年以后,涉农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逐步由成员权益争议转为涉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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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9 年典型涉农纠纷收案统计表。
纠纷主体日趋多元,基层组织维权意识提高
白皮书指出,与城市相比,农村的经济模式更加偏向自给自足,交际圈也主要局限于邻里乡亲,这决定了农村内的纠纷普遍发生于村民之间,纠纷主体一般是自然村民;不过,随着城乡一体化的有序推进,农村纠纷内容逐步复杂化,导致村民与企业法人、政府机构、社会组织间的纠纷日益增多,特别农村基层组织作为当事人的案件占比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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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明,2017年至2019年,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集体经济合作社等农村基层组织作为当事人的案件数量占全部涉农案件数量的比例分别为54.8%、65.9%、64%。其中,农村基层组织作为原告的案件数量分别为24件、47件、22件。
根据白皮书,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基层组织的法律意识增强,主动通过法律途径向村民收回承包土地、收取土地租金等。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收案数量由2017年的17件增至40件,增幅达135.3%。
【南方日报采访人员】盛正挺
【通讯员】杨张建 刘江欣
【来源: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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