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猎豹被指盗播影视剧《冰与火的青春》,赔偿优酷3.3万元

优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猎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日前一审宣判,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处猎豹公司赔偿优酷网络技术经济损失3.3万元。
青春|猎豹被指盗播影视剧《冰与火的青春》,赔偿优酷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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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优酷公司向法院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猎豹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20万元。
【 青春|猎豹被指盗播影视剧《冰与火的青春》,赔偿优酷3.3万元】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定猎豹未经授权,通过“猎豹浏览器”iOS端应用程序向公众提供涉案作品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侵害优酷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2020年5月30日一审判处猎豹公司赔偿优酷经济损失3万元,合理开支3000元,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猎豹公司负担。